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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讯 (记者祝华、通讯员蔡代明)近日,沙洋县出台支持消费新措施“十二条”,刺激消费复苏,提振经济活力。
“十二条”涵盖住房消费、农产品展销、汽车购买、土菜品牌建设等方面,明确在沙洋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户分别补贴10万元、6万元、4万元;商超设置沙洋农产品销售专区,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奖励5万元,自建沙洋农产品专营店铺,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的奖励6万元;在沙洋汽车经销商购买乘用车的,给予2000元或3000元的“大礼包”;成功引进知名品牌在沙洋开首店、连锁店、旗舰店的,每引进1个品牌,奖励1.5万元;开展沙洋土菜管理、策划、营销、服务、厨师培训等,打造一支“沙洋名菜”专业队伍和示范店铺;支持县域商业体系和农贸市场改造,新建商超面积超1000平方米、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最高奖励40万元。
此外,该县还鼓励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允许商贸企业在特色商业街区、商圈、景区等设置外摆位,允许临街店铺在门前划定区域或隔离范围内开展出店外摆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