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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星源5月28日公告,公司和深圳市泰合瑞思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已进入预售期(目前销售收入已超过10亿元)。按合同约定,公司在建设期(投资管理期内)每年可从项目公司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收取8000万元稳定收益。
因出现深圳市恒裕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长期欠付公司3,531.43万元以及蓝色空间应付公司优先股回报而未支付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未付金额约13,000万元),公司遂向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书面投诉应付公司的专项资金涉嫌被挪用的情形。银保监局经调查认定,蓝色空间存在15亿元贷款资金被挪用(银保监局已决定将对相关银行进行处罚)的事实。
近日,泰合瑞思要求公司签署一份《深圳市蓝色空间创意城市基建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主要内容为蓝色空间同意其为恒裕实业及深圳市恒裕华飞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借款债务(债权人为深圳置富蕤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债务金额为3,245,000,000元)继续提供债务展期后的还款担保:蓝色空间同意以东滨路福华厂区城市更新项目的销售收入作为偿还该笔债务,履行担保义务的资金来源。泰合瑞思提供的拟议蓝色空间对外担保展期股东决议草案文件的附件中,包含了2021年3月3日加盖了蓝色空间股东“泰合瑞思”与“世纪星源”公章,同意蓝色空间对恒裕实业及关联方3,245,000,000元债务进行担保还款的决议。
因公司从未同意蓝色空间对恒裕集团的债务进行担保,也并未在前述“股东会决议”上盖章,因此公司立即与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联系,并正式发出蓝色空间相关担保无效的律师函件。华融资产深圳分公司收件人当面提示公司“应立即报警核验股东会议决议上公章的真伪”;公司随即对股东会决议上加盖的印章和在公安局备案的印章进行了鉴定;并在取得与公司备案印章不同的鉴定结论之后,公司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再次书面通知华融深圳分公司。华融深圳分公司直至今日仍未对“担保无效”的公司声明作出回应。目前属于公安机关立案审查阶段,公司目前经营正常。公司后续将密切关注事件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相应信息披露工作。
蓝色空间股东会决议是否真实合法有效,影响到本司不动产项目权益投资组合管理标的的资产价值:如果蓝色空间为恒裕实业的32.45亿元债务提供担保并以项目销售收入作为还款来源的约定合法有效,将影响本司本应今年收取恒裕集团欠款3,531.43万元以及蓝色空间欠款13,000万元的债权实现,将影响开发期未来每年8,000万元稳定收益,以及影响本司在开发期结束时100%项目公司权益收回时的项目资产价值。